KAIYUN:政策宣传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制政策
2024-12-02 21:28 作者:小编
为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负担,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和省发改委、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免除我市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死亡且遗体在武汉市辖区内殡仪馆实行火化的非武汉市户籍和未取得户籍的人员;
以上免费项目中未产生的项目不抵扣、不折现。产生免除基本殡葬服务以外的费用,由承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下同)负责支付。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象死亡后,在本市辖区内殡仪馆火化的,承办人需向殡仪馆提供下列材料:
3. 逝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逝者为集体户口的, 携带集体户口卡本人页原件。(身份证、户口KAIYUN网页簿已注销的,提供户口簿注销页)
(二)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免除基本殡葬服务对象,在异地死亡并火化的,承办人可在3个月内(以开具缴费凭据的时间为准),凭逝者生前有效证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合法缴费票据和承办人有效证件、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到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报销。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2023年12月1 日及以后死亡的人员(以死亡证明开具的死亡时间为准);其他免除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