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发改价费〔2025〕1号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崇左市民政局关于明确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5-01-09 01:22 作者:小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4〕954号)有关规定,现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4〕954号)有关规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再对殡葬服务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进行核准立项管理。
二、原崇左市KAIYUN网页物价局、崇左市民政局《关于明确我市殡KAIYUN网页葬行业其他服务项目及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崇价费〔2018〕12号)废止。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70号)规定执行。